中新社福州5月17日电(詹托荣)记者17日从福建省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将派出机构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平潭开发建设。
此前,福建省检验检疫局已出台服务平潭开放开发十大举措,力争所有从平潭进出的台湾和大陆商品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经风险评估后免于办理许可审批,对平潭输往台湾的食品、农产品适当放宽政策,支持平潭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去年7月设立以来,福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聚集合力,在平潭岛进行超常规的开放开发建设,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探索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
福建省外经贸厅日前下发通知,给予平潭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将外资项目审批和自由技术进出口登记管理的权限下放到平潭综合试验区;对区内外经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参照台资企业的支持标准;对平潭设立两岸商品交易中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进平潭口岸对外开放。
开发建设平潭岛这块“处女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是重中之重。对于目前还是靠轮渡进出平潭岛的现状,福建省交通厅出台政策,积极支持福州市向中国交通运输部争取将京台高速公路规划延伸至平潭、开通闽台客滚、支线机场建设等事项,对实验区内的对台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将安排省级交通资金给予专项支持。
福建省交通厅还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台资在平潭设立的独资或控股船公司,可经营国际船舶及其辅助业务,可从事国际航线、港澳航线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各港间客货(含内支线)运输,并将积极引导闽台双方运营主体创造条件,力争在平潭开通闽台客滚航线,支持培育以平潭滚装进出为主的福州对台客滚市场,使平潭成为福建省会城市、福建省北部区域及中西部地区通往台湾的主要海运滚装通道。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也出台政策,在项目用海、海洋环境保护、发展现代渔业、海洋渔业对台交流合作、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5方面出台18个具体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平潭实验区海洋渔业对台交流合作,包括促进综合实验区对台远洋渔业合作,建立综合实验区对台渔业合作平台等。
此外,福建省工商局、国土资源厅、通信管理局、林业厅、环保厅等福建省直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平潭综合试验区大开发、大建设。
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频繁出台,加快了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开发建设步伐。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编制及评估论证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平潭海峡大桥和渔平高速公路(福清渔溪至平潭海峡大桥)正在加快建设,力争今年底同步建成通车;总长98.761公里、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的环岛路项目已动工建设;平潭对台客滚码头已完成设计和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力争今年5月份开工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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