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13市少征近6亿元排污费 经济圈只想经济事?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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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13市少征近6亿元排污费 经济圈只想经济事?
2009年05月27日 17: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治理才能促进大发展,而要实现大治理,必须着力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的“渤海水污染防治审计调查结果”再一次向人们深刻揭示了这一道理。

  2006年~2007年环渤海地区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缴问题比较突出,13市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5.78亿元,占应征额的15%。国家审计署公布的这一调查结果着实令人吃了一惊。近6亿元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流失,对于这一地区的环保工作而言,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巨额的钱,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这一现象暴露出的实质性问题,是环渤海地区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和执政行为,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去甚远。

  少征了近6亿元的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但是,这笔钱并不会凭空不翼而飞。一个极大的可能性就是,这笔本应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资金,转入了地方财政收入,成了充实地方政府政绩的一分子。财政收入的增长、GDP的增加,相较于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显然更具有诱惑力。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地方环境保护能力孱弱、资金缺乏,并由此制约了环保事业的发展,进而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长期制约。

  国家审计署的调查结果已清楚地说明了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完全到位,主要体现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垃圾处理不达标,部分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等;海域监督管理比较粗放,影响了海洋环境;部分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未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这些问题充分说明,环渤海地区一些地方的环保工作至今仍滞后于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明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3个转变。简言之,就是环境保护要与经济建设并重、同步,要采取综合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既是对环保工作的要求,也是指导各地实现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方法论。

  当前,环渤海地区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环渤海经济圈的建设,使这一地区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镇。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这一地区面临着诸多环境问题,环境形势非常严峻。要真正实现环渤海经济圈的崛起,实现大发展,必须痛下决心进行大治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重,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成为环渤海地区各地的必然选择和紧迫任务。

  纵览环渤海地区,虽然优越的地理条件、雄厚的工业基础及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这一地区得天独厚的优势,并逐渐影响到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但在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发展方式粗放,部分老工业城市污染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地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继续加剧,矿产及传统渔业资源等严重衰退,现实的环境问题和潜在的环境隐患,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权威报告,环渤海地区在2006年前的10年间,年经济增长率为4.1%,远低于长江三角地区和珠江三角地区的发展速度,而其年环境污染贡献率竟高达10%。

  由此可见,环渤海地区要想真正实现经济的崛起,必须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以资源环境禀赋作为经济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走向的分类基础,依据区域不同地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和环境要素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环境,实行差别化发展和错位发展,以各自优势促进区域互动,为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奠定持久的活力基础,有效推动各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支撑力,为统筹区域发展奠定可持续的科学基础。建立健全完备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在大力治理污染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和并重,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有专家预言,2010年环渤海地区占中国GDP的比重将提高到30%,经济总量将达到8.72万亿元人民币。环渤海地区将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

  要让预言变为现实,当务之急是推动环渤海地区的大治理,加快实现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将环渤海经济圈建成生态经济圈。

  经济圈建设,只想着经济的事,肯定行不通。(陈谦)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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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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