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基金法》思路 严惩“老鼠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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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修改《基金法》思路 严惩“老鼠仓”
2009年12月16日 16:0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证监会专门成立的《基金法》修改研究工作小组日前形成了修改《基金法》的主要思路,建议适当放宽对基金运作的限制,严惩“老鼠仓”。

  现行《基金法》对封闭式、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方式作了具体描述,但随着创新基金的发展,法律凸显滞后性;多数上市银行已成为基金托管人,而受制于现行《基金法》,基金不能买卖这些银行的股票。

  据透露,证监会对《基金法》的具体修改建议是:适当放宽对基金运作的限制,扩大基金投资范围,在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前提下,对基金关联交易适度“松绑”,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

  对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建议《基金法》增加基金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规定以及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惩“老鼠仓”等背信行为。适当延伸监管范围,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基金法》也要作出更细致的规定。(记者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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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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