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吸毒保险公司照赔 艾滋病首次剔出免责条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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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动吸毒保险公司照赔 艾滋病首次剔出免责条款
2009年07月10日 15:5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将在10月1日前完成转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天推出《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以年交保费的终身寿险为模本,推荐各人身保险会员公司使用。其中,“感染艾滋病”首次从责任免除条款中删去。

  被动吸毒保险公司照赔

  记者看到,此次修改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中删除了“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情形。对此,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解释,艾滋病防治在我国已经很有经验,它对保险公司承保人群的风险并没有太明显的影响,而且牵扯到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这次借行业协会修改条款的时机把它去掉。

  依据示范文本,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保险公司才可免责。而此前并不划分为被保险人主动、被动。此外,同时通过释义约束保险公司对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责任范围的界定,如酒后驾车的标准是血液里酒精浓度达到公安部门规定的标准。

  核保期也要有临时保障

  考虑到保费交纳与保单正式生效之间需要必要的核保环节,新《保险法》第13条也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协会《通知》建议各公司按照新《保险法》要求做到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核保在前,交纳保费在后。“若对合同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则鼓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保险生效日为被保险人提供临时保障”。

  保险公司责任更明确

  此次推荐使用的条款中,保险公司的责任更加明确。如保险金申请条款部分,明确了保险公司必须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同时,将需要的有关证明和资料明示,避免个别公司将核赔的义务推诿给申请人来承担。

  发生保险事故后,建议各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不低于10日的保险事故通知期限,而建议保险公司做出保险金给付核定的时限不高于5天,达成协议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记者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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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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