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奖励大限已到 基金禁向银行返款遇执行尴尬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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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奖励大限已到 基金禁向银行返款遇执行尴尬
2010年03月15日 13:20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的日子。由于禁止基金管理人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这个旨在规范基金销售市场秩序的新规甫一出炉就引发了各界的关注和讨论。然而,由于诸多问题尚无法彻底解决,即将正式实施的新规依然只是“看上去很美”。

  “一方面,到手的钱再退回去,银行很难做到;另一方面,不花钱打通渠道,我们反倒心不安。我们现在的局面有些尴尬。”一位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称。

  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今日正式实施。据基金业内部人士透露,监管层将对基金销售渠道的费用合规性进行现场抽查,违规销售渠道的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而且,销售新规还要求基金公司只能与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其他协议视为无效。对于未支付完一次性首发奖励的基金公司,监管层要求在3月15日前支付完毕。

  很多人认为《规定》很难推进。某老十家基金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在基金业羽翼不够丰满的时候,监管层以节省基金销售费用为名斩断其营销“拐杖”未必是好事情。

  事实也正是如此。从去年10月证监会预警取消首发奖励开始,很多基金公司(尤其是小公司)已经尝试摆脱对银行渠道的过度依赖。不过效果明显不佳。“以往募集10亿元,现在最多1亿-2亿元。虽然省去银行的5%。,我们自己赚的钱却缩水了90%。”对此,一位小基金公司人士透露。

  对于银行来说,首发奖励取消使一些直接经手人士收入缩水。“银行客户经理每月的工资一般,奖金很大程度上靠销售基金来提取,现在首发奖励取消了,银行拿什么来给客户经理?”对此,一位银行内部人士这样表示。

  但与此同时,银行此前突出的议价谈判能力并未被有效抑制。有分析人士认为,未来基金销售的首发奖励取消后,基金公司将采取其他手段激励销售。一位券商营业部总经理认为,基金未来会给予银行别的补偿。虽然现在无法确定使用哪些方式,但对银行的利益补偿一定是此消彼长的。

  另外,对于投资者来说,基金公司所有的销售费用仍要由他们来买单。虽然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证券业内征求了8轮以上的意见,并强调要充分保证投资者利益,但《规定》最终能否实现这一点,令人质疑。 商报记者 陈洁

  名词解释

  首发奖励:指的是基金公司在利用银行、券商等渠道销售新基金时,除固定支付的渠道销售费用外,视基金销售情况向渠道支付的一次性“账外”奖励,最多可占到基金发行额的5%。,如果一只新基金总募集额为100亿元,则该基金给予渠道的首发奖励则高达5000万元。而基金公司每销售一只新基金,最多可得到1.5%的手续费,这样算来,新基金收入的1/3将用来支付渠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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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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