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阶层个税占50%让谁脸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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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薪阶层个税占50%让谁脸红?
2009年06月19日 09:28 来源:光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关个税征收起点提高的呼声一直不断,6月18日,中国政府网终于发布来自财政部的有关数据,用事实说话,告诉我们为何不能轻易提高个税起征点。

  “从分项目收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

  约为50%左右。据统计,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所占比重达71.6%。因此,工薪阶层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在国外包括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社会的主要群体,是靠工薪收入为生的。此前也有数据表明,人数占八成的工薪阶层,只占有二成不到的社会财富。工薪收入所占比重达71.6%的劳动人民,个税占了50%,占有社会财富八成的富人阶层,纳的个税与他们的收入显然是不成比例的。

  个税搜括的是血汗钱,让谁脸红?显然,个税制度出了问题。

  财政部说,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有例为证: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

  所以,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

  如果真的这样,更只能说明计税方式有问题。问题在哪?财政部的数据也给出了答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交税大量减少,说明这个税率有问题。同样,工薪阶层占去个税的半壁江山,对上班族形成雁过拔毛之势,也说明个税征收体系有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征收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征收的现实是,穷人出血多,富人出血少,个税征收的结果与调节收入的初衷背道而驰,就要考虑调整征收制度了。

  让高收入者多交税,本是个税的出发点。假如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交税大量减少。这不是拒绝提高扣除额的理由,要反思的是如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并如何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能不能提高扣除额,让中低收入受惠,又让高收入者能多交点税?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应从这方面思考个税设计,而不是抱着有问题的个税制度任其继续占工薪阶层的便宜。(余人月)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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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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