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从哪里入手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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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从哪里入手
2009年08月27日 17:5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提到,我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无论是提高劳动者报酬,还是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都是近年来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是让广大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题中之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大约为22%(其中城镇人口收入总额约占GDP的12%,农民收入总额约占GDP的10%),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民众的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两相对比,差距颇大。

  作为一个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大国,在一定时期内,政府需要集中更多财力投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财富分配上,政府(国家)多分一点,民众少分一点,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国力不断增强,从“国强”走向“民富”,藏富于民,让广大民众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就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民富”才能长久保障“国强”,小河有水何愁大河不满。特别是在经济危机之下,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内需显得尤为重要。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首先需要政府让利于民。一方面,政府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方式让利于职工;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罚没的方式直接让利于民。据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透露,2005年各级政府通过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转化为“小金库”,不受预算监督,助长了“三公消费”。换言之,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首先需要政府厉行节约,多予少取,降低行政成本,遏制“三公消费”。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也需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根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至16.8%。也就是说,很大一块国民收入“蛋糕”是以腐败、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坚决铲除这些国民收入的“蛀虫”,显然是提高居民收入必不可少的举措。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还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中的重点,在于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打破垄断“玻璃门”,让民资有机会进入高利润行业。实际上,一些垄断国企长期垄断高利润行业,他们的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很少向国家分红,收入大多留在企业的腰包里。也就是说,既没有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也没有转化为居民收入,相反,居民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一直遭受着垄断国企的盘剥。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重点和难点均在于政府能否真正让利于民,能否“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涉及政府自身利益的改革,无疑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的决心、勇气和智慧。(晏 扬)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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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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