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中石油“购房门”主事者无法自证其清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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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檀:中石油“购房门”主事者无法自证其清白
2009年08月28日 11:1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鉴于中石油购房门事件掀起对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严重质疑,中石油、中石油的主管部门、房管部门与法律机构应该作出回应。

  只有一个人作出了明确的回应。中石油后勤服务单位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王琼8月26日称,这些房子是中石油员工团购的,购房合同都是开发商和员工一个个签的,其中需要贷款的也是通过银行。“中石油没有投入一分钱,中石油也不可能出一分钱,因为每年审计署都会派驻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而国有企业的资金流动是受到监控的。”王琼表示,“这件事情是在政策、法律范围之内的,我不担心出问题。”

  这样的答案不出意料,但作为主事者的中石油后勤服务单位无法自证其清白。有几个疑问必须解答:

  第一,开发商为什么愿意以远低于市场价向中石油员工出售北京中心城区住宅,是否涉嫌歧视普通消费者?开发商何许人也?据简介,开发太阳星城的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该公司由冠城大通控股,而冠城大通则是香港冠城集团的控股公司,是房地产、资本市场的不倒翁。

  中石油花20.6亿元团购了朝阳区太阳星城三期的8幢住宅楼和2幢商用楼,外加2个地下停车场,价格仅为市价的三成,而普通购房者则另加七成售价,即便各地在企业团购过程中出现折价现象,但如此折价幅度十分离谱,从一些网络消费者的抱怨看,太阳星城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绝不是什么慈善组织,2004年有270名太阳星城业主曾经为住房质量维权多时。难道开发商对中石油有所图?还是对中石油的员工格外施恩?

  第二,据王琼介绍,双方合作从2005年就开始谈,所以能够得到折扣。

  如果中石油前期介入,并且所购物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为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如果中石油员工作为自然人一个个与银行签订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人凭什么是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而不是单个的中石油购房者?

  有资料显示,2007年1月,中石油启动安居工程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太阳星城团购与石油大院住宅改造两个职工住房项目为工作重点。冠城大通此前的公告也显示,太阳星城为中石油与冠城大通、凯德置地合作开发项目。如果是合作开发,中石油是出了地皮还是出了钱?

  所谓太阳星城是中石油组织职工进行的团购行为于市场逻辑不合,于法理不通,于情理有亏。中石油、太阳星城不给普通购房者与纳税人一个交待,难道就没有机构可以让他们更加坦白一些?

  这边国企团购或者合作建房高奏凯歌,中国民间合作建房却惨惨凄凄。中国合作建房第一人于凌罡从2003年12月1日在网上发帖提出合作建房方案,2005年,于凌罡和数百名追随者成立了公司,却屡屡折戟沉沙,不是地价太高,就是内部难以协调,最后将拿地的指望寄托到政府身上,但事实却十分无情——— 现在的于凌罡已经成为身份暧昧的人物,而合作建房者只得到了分摊成本的结果。至于靠寄身开发商拿到土地的温州合作建房,最后因为税费等原因,合作建房者竟然变身成为项目投资股东,也就是事实上的开发商,完全变质,毫无优势可言。民间合作建房不仅遭遇重重门槛,甚至受到官方质疑,20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建设部官员表示,要警惕一些人打着合作建房的幌子搞非法集资。看看,合作建房与可怕的非法集资竟然暗通款曲。

  单位团购、单位建房作为经济适用房受到鼓励,而个人集资建房却受到或明或暗的各种抵触,市场之中的身份歧视令人浩叹!国企大单位为职工谋福利就是光明正大,而民间靠自己的力量却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根本。说白了,民间合作建房者只想获得低价房,一无单位资源可以交换,二无开发商觊觎的权势,三改变了市场的定价规则。

  个人集资建房困难重重,要解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是真的吗?还是鼓励团购,只为了中石油等大型国企的职工增加福利,甚至为一些企业囤房提供便利?(作者系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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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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