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部分景点涨价,舆论对此大抵是义愤填膺。从感情上讲,没有哪个游客倾向于黄金周景点涨价。然而,冷静下来理性审视,对景点涨价也不必一棍子打死。
对涨价行为应当厘清市场调节与非市场调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景点,其涨价行为当按规矩严加监管;对已放开的民间投资景点,国家只是游戏规则“守夜人”,其景点价格高低应由旅游市场规律自发调节,只要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既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宜人为干预。
在景点涨价问题上,尤其要防止非市场因素浸入。新华社报道说,一些景点动辄数亿的门票收入,真正用到景区保护上的寥寥无几,例如云南石林,2008年门票收入近3亿元,而用于景区保护的支出仅3000万元,不过十分之一。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刘德谦表示,对国家法规的不重视、地方政府的索取过度、景区人员的开支以及自身旅游产品的开发不足,是景区频现涨价冲动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涨价动因并非全是市场规律作用,而是有人不劳而获从中分羹。
我们既要黄金周游客井喷带来的效益,更要警惕有人从中混水摸鱼导致“井喷”伤人。当然,作为政府监管子部门的行业边界只能是: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楚天都市报、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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