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参与,环境保护太虚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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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具体的参与,环境保护太虚无
2009年10月22日 14:48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环中路64—1安置区,这几年不断出现许多怪病。很多中老年人发现自己开始失眠,全身疼痛,还有一些人的视力急剧下降。这里的居民排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的可能之后,将目标锁定在通信基站发射塔上,最终认定周围居民纷纷患病可能是受到了电磁辐射的污染。(《中国青年报》12月21日)

  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公共安全,大肆破坏污染环境,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这一次,他们用得是一种更隐蔽的方式破坏了人们正常的生活。

  电磁辐射对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这个问题还存在争议。但是电磁波具有能量,会产生热效应,会对人体的内部结构产生影响这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具有一点科学知识的人,就没人喜欢在自己家门口树一个大发射塔。但是这个发射塔建在哪里,却不是由居民决定的。到底由谁来决定,好像是由领导来决定,但又更像是由那些通信公司决定的。到最后就变成,我想建哪就建哪,居民的死活,我管不着,与我无关。说我污染环境,我就污染了,怎么地?

  鲁迅曾说:在中国,只要是公共的东西,多半很难保全。鲁迅说的是对的,你到公共图书馆去看看,那里的书都是破的,喜欢哪张图,就偷着用小刀切下来;你到公园里去看看,那里的桌子凳子全脏得坐不下去,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些都是公共的。

  我们的环境污染为什么如此严重?其实根本原因也就是因为环境是公共的。在一些企业看来,这个世界就是个大垃圾箱,我想怎么扔垃圾就怎么扔垃圾。有没有人来管?应该有,但是这些本该来管的人,他们有时是因为贪图利益,有时是因为害怕对方报复,他们一般对污染企业总是睁只眼闭只眼。他们和谐了,可是百姓遭殃了。环境污染的恶果最后由谁来承担呢?只能是老百姓。

  老百姓被环境污染逼得恶病缠身、家破人亡,却无法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找到说法。只能说我们的人民太善良,忍耐性太强。确实,我们应该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但是和谐的社会不是以牺牲弱者的利益为代价的。

  仅仅空谈环境是人民的,这是没用的,太抽象,因为最后不知道是谁的了。我们不如把环境看成是属于某一个区域具体的一群人的,比如我们一个村的环境,就应该由我们全体村民说了算,我们同意你在这里建厂,你才可以在这里建,你要搞污染,我们有权赶你走。我们的法律应该明确这一点,应该给每一个区域的人民以当家作主的权利,没有这样的权利,没有让具体的人民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我们的环境污染就很难根治。

  那一年,有人想在厦门建个化工厂,结果遭到大家的反对,最后建厂的事不了了之。从这件事中间可以看出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我们的法律应该要有保护人民群众的这种热情,鼓励他们与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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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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