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重在调控畸高收入 体现社会公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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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改革重在调控畸高收入 体现社会公平
2009年11月02日 10:11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越来越悬殊的社会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已经喊了几年,但有关这方面的改革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改革方案总是只有意向而无实际,收入分配也就继续着它的差距。

  最近又有了要将调节收入分配纳入议事日程的风声。据报道,由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相关人士透露说,诸项改革可能于今年内陆续出台。

  从“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到“由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建设成果”,都涉及到一个核心字眼:钱。也就是由劳动换来的个人收入和由收入积累起来的个人财富。应该说,做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比较容易,只要政策放开,社会蓄积的智慧与欲望马上就如火山喷发,胆子大脑瓜活的人先富起来也就是用几年就可以实现的目标。但接下来的“共享改革和建设成果”则要难以实现得多。“先富”只需政策放开,“共富”则需要一套严格完善的社会机制,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调控决心。贫富差距越大,这种调控的难度越大。

  中国现在就面临调控难度很大的现状。按照国际流行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计算,我国目前已突破了关乎社会稳定的贫富差距合理限度。

  从数据分析,具体表现一是收入分配增长与经济增长不相匹配,从1978年到2006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这与中国每年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速形成鲜明对比;二是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看,中国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少数人口占有着多数资源和财富。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按照基尼系数,我国2006年即已升至0.496,2007年达到0.48,高于国际认可的0.4的收入分配差距“警戒线”。

  调控收入分配差距,重在务实。务实的主攻方向,首要的是控制高收入群体对社会财富占有率的扩大,其次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的增加和社会保障面的扩大。从实践看,我们还缺乏控制高收入群体占有财富分配“大头儿”的有效手段,在平衡社会收入、平衡企业高管与员工收入水平方面,没有切实可行的政策调控能力。地方政府把所有心思用在本地区的经济增长上,把GDP的两位数增长当作唯一指标,他们没有调节收入分配的意识,因为这方面不能体现他们的政绩。所以,调控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中央政府及职能部门,应起主导作用,而且应当把它当作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来办。

  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关系,让贫富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区间内,是一件并不容易做到的事,它比单纯地促进GDP增长,不知要难上多少倍。可是,对于社会而言,这个事才是政府最应当投入精力要办的事。只有收入分配合理,贫富差距保持适当,社会公平与正义才能得到最大体现,才能筑就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的最坚实的根基。( 商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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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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