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关物价指数与居民对价格的感受不一致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近日表示,价格统计调查和指数的编制十分复杂,与人们购买商品的实际确实存在差异,既不能说明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不准,也不能否认人们的感受不对。
的确,价格统计调查和指数的编制是一项十分复杂、专业性非常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一般老百姓难以理解。但让笔者感到疑惑的是,近几年来,每当国家有价格指数发布,人们因感受不同而多有非议时,统计部门总是不得不反复普及相关知识。既然如此,何不同时发布一个“居民感受指数”?
工资上涨跑不过CPI,每日为柴米油盐操心的老百姓,确实是感同身受;房价不断创新高,打破很多工薪阶层的安居梦。但一些官员说物价没有暴涨,房地产商也说房价并不高,都是在拿这个权威的数据来说话。权威统计数据与老百姓的感受迥异,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统计数据“被注水”。
记得在2007年,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向公众解读了CPI的采集过程和计算公式,有消费者对CPI不包括商品房价格表示不解。有关部门解释说,不把商品房价格而是将租房价格纳入CPI的统计权重,因为这是国际惯例。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十分稀缺,普通市民多少年都难以入住,从而使很多城市居民不得不购买商品房用于安身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何还刻意“就低不就高”地“与国际接轨”?
诚如这位专家所言,统计指数与居民感受不同,既不能说明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不准,也不能否认人们的感受不对。但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统计数字,总也不能与居民的感受同步,这样的统计数据有公开发布的必要吗?如果为政策、研究之用非搞不可,笔者建议他们在劳力费神编制价格指数的同时,顺便发布一个“居民感受指数”,兼顾到各方利益,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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