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何时走出政府“一口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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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何时走出政府“一口价”
2009年11月19日 11:1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11月刚刚开始,北京等北方城市已经降了两场雪,降雪使气温也随之降低,不少市民对突如其来的寒流有点扛不住了,但正式供暖的时间却还要等几天,人们纷纷呼吁供热部门:“供暖的时间能不能提前”?而在媒体上,关于供暖所引发问题的报道也多了起来。有对物业的投诉、有对取暖费太高的抱怨、有指导如何“蹭暖”的攻略、还有几起官司,比如某公司就认为消费者有权选择更为廉价取暖方式的权力,便起诉热力中心,要求其立即停止供热,并拆除房屋内的供热管道……

  降温只是把供暖相关问题集中暴露出来的一个引子。实际上,从2003年11月,建设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中国供热改革的序幕,之后类似的问题几乎每年都在重复上演。与近年来在医疗、教育、房地产、社保等领域进行的改革一样,中国的供暖改革步履维艰,几近失败。改了几年了,供暖体制依旧是个群众意见很大、供热企业牢骚很多、各级政府焦头烂额的“烂摊子”。

  按规划,中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共有三大目标,其一是实现供热的市场化,以市场调节来代替过去的福利供热;其二是通过城镇供热方式的改变,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其三在市场化背景下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供热。这三个目标环环相扣,彼此依托,但在根本上还是依赖于供热市场化的实现,几乎所有的问题,都与市场化有关。供热离市场化有多远,就离改革成功有多远,这话虽然极端一些,但总体不谬。

  在前面提到的消费者起诉热力中心要求其停止供热的案子中,矛盾的几乎所有方面就都与“市场”有关。消费者之所以提出起诉,是因为热力公司的供暖收费太高,直接反映出的问题是热价的不透明。热价本应由“成本费+税金+微利”构成,应该由市场、热用户和第三方公证机构参与价格制定,但现在却是供热企业或者相关部门一口说了算。今年煤价比去年降低近两成,采暖费却维持不变,消费者岂能心服?

  热能既然成为商品,就具备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比如可交易、可选择,但在该案中消费者却享受不到商品的选择权。在生活中,这种强制供暖很普遍,你的房子即便没人住,也要缴纳供暖费。而如果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的话,这类问题就不会轻易发生,一旦发生也很好解决。

  市场化是热力改革的关键,但这并不是说市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供热改革之所以复杂,正是因为它纠结了经济、社会、司法、行政、物业管理、房产开发、地方利益等种种复杂因素,在推行市场化的同时,各级政府必须下决心破除这些“死结”。与当前的所有改革一样,只有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长远利益放在首位,有牺牲地方利益、个别既得利益、眼前利益的魄力,热改才有可能成功。(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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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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