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电摩新国标的赢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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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电摩新国标的赢家
2009年12月16日 10: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骑了七八年的电动自行车,前后换了三辆,喜欢的就是它兼具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便利。叫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就能享受自行车的待遇;现在,有人叫让它改名,叫电动摩托车,这样,它就得执行摩托车的标准。要考驾照,要办保险,要走机动车道……花钱多了,麻烦多了,安全反倒少了。这样的车,你还会骑吗?

  我肯定不是赢家,跟我一样,全国1.2亿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主人都不会是赢家。他们要么被逼改换四个轮子的汽车,这要多花许多钱;要么被逼改换两个轮子的自行车,这要多费许多力。

  道路不是赢家。电动自行车向来走非机动车道,因为它与自行车的车速最为接近。从我这七八年的切身感受看,它与自行车相安无事。如果逼1.2亿辆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数量之多,车速之慢,势必增加机动车道的拥堵程度。到时候,无论是让汽车在电动自行车堆中钻,还是让电动自行车在汽车堆中钻,恐怕都不会是亮丽的风景。

  安全不是赢家。就公安部公开的数据看,2004年电动车加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一共是14244人,2007年下降到10020人。汽车、摩托车如何呢?光汽车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达10万左右。将电动自行车逼上机动车道,结果会怎么样?它们轧不了汽车,但被汽车轧的概率将会大大提高,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很可能会因此增加。

  环境更不是赢家。逼死电动自行车,就逼得一部分人不得不买汽车、摩托车,改烧汽油。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后,忙着逼电动车主改烧汽油,这符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每当看到高嗓音的摩托车拖着浓浓的尾气从身边呼啸而过,留下一股刺鼻的烟味,总想,要是它们也能改成电动的就好了。这回全拧了。

  当然,会有赢家,新国标的起草者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和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敢情就是造汽车和造摩托车的负责起草。他们想干吗,他们会干吗,还用得着问吗?(慕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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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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