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建议企业所缴养老金也实现全国“漫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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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建议企业所缴养老金也实现全国“漫游”
2009年12月24日 07: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养老金实现跨省转移——从23日这天各大网站的网民跟帖中传导出的阵阵“春意”来看,这则利国利民的好消息,着实让中国网民觉得这个冬天并不寒冷。记得就在半年前,在公众舆论一片吁呼对所有城镇职工实现养老金一视同仁,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流转时,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所谓权威人士还耸着肩、双手一摊无奈断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流转需要30~50年掘进。而今看来,虽然每一项利民措施的进程都未免充满艰辛,但阻碍“全国接转”的瓶颈并非技术问题,而是意识在作怪。

  这是我们养老金现状决定的,我国2006年有“1.8亿人”参加社保,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底累计积累8239亿元。此数字对13亿国人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而上亿的外出务工者,根本没法进入“社保视线”中。外出务工者不可能轻易成树,在他乡扎根生系,一旦回乡,别说巴望将单位缴存的部分随己一道回家,就是将自缴那部分能带走都难。无疑这笔不菲的“无主游资”便成了各地截留的一笔不菲的外快。所以,只有所有城镇职工的社保实行全国一盘棋统筹,并在技术上实行一卡缴费与一卡领金,才是真正抵达社保公平的透明路径。

  当然,在看到这种善政的巨大进步的同时,还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防止好政策在执行中局部走样,这就需要跟进更为有力、更具前瞻性的细化措施。比如,虽然这次养老金全国流转的技术瓶颈成功告破,但似乎尚留有一条制度性尾巴——为什么企业所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大部分或全部随务工者转移?诚然,由于种种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平衡,企业为职工的养老所缴费的比例和金额不尽相同,有的地方甚至落差很大,但这不能成为这笔缴费大部分留下的政策理由。

  实际上,当今奔走他乡的外出务工者,往往是循着一条“别穷奔富”的路径在流动。在他们务工的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留下智慧,当然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和梦想,对这些城市的发达也贡献了力量。然而,当这些焕然一新的城市不需要他们,或者说他们需要重回故乡之时,却不能带走这些单位原本该给他们的一份政策承诺式的养老保障,仅带走少部分的自缴养老金,显然,这于理于情都说不过去,还会加剧我国在地区养老福利上原本存在的落差。

  笔者建议,各大城市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必须随个人账户全部转移。实际上,那是外出务工者创造出来的价值,也是他们应得的保障权利,任何机构均未有雁过拔毛式的政策理由,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利。当然,考虑收取一点手续费也行,可以扣除百分之二的单位缴费金额留在当地。这样才能防止一些人趁机钻政策的空子。(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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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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