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民生解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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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民生解读
2010年02月03日 10:23 来源:中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各地“两会”召开在即,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2月1日起江苏省内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此外,北京市、重庆市、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经济参考报》1月26日)。

  在一些人看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不见得有多么重要,相反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其理由是,真正按最低工资标准拿工资的职工只是极少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具普遍性,并且,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终会增加企业,特别是低端企业的经济负担,反而会造成更多人失业。不得不说,这样的担心有其道理,但我要说的是,现阶段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事远非这么简单,尤其是多省市均自发“涨工资”更是十分少见,其间流露的信息值得寻味。

  我们知道,我们正在从经历了一年之久的金融危机中走出来,全国和各地的经济数据也印证了这点,企业的赢利能力在增加、国家税收在增加、GDP在稳步增长。然而,与以上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并没有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在一些中小企业和因金融危机而濒临破产的企业中,职工的收入还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这种前提下,采取有效手段提高职工收入自然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民生问题,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如何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而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维护低收入阶层经济利益的最有益手段自然责无旁贷。

  应该说,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风声还远不是内容的全部,其本质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和以GDP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指标之间越来越不成比例,甚至呈现出逆合理化的趋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吕薇就曾表示,在GDP中,劳动者报酬的份额在逐步下降,比如说从1995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在GDP当中的比例从51%下降到39%。但是,同时企业盈余从23%上升到31%,如果把近两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也列入其中,差距一定会更多。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多省市“涨工资”的风声解读为民生对普遍提高居民收入的企盼。这里面还隐藏着两组信息,其一,虽然同为涨工资,但重点是上调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切实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理论和实践也证明,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对扩大内需的作用更大更明显;其二,在涨工资的同时,尤其是要防止某些垄断部门和政府机关也借机涨工资,使民生的最基本期盼被利用,从而让既得利益者受益,却令民生很受伤。网友们在新闻后的跟帖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们一方面希望通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等方式使民生受惠。另一方面,也忌讳原本善良的动议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每一个朴素愿望的背后都是一颗颗赤诚的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更是如此,与涨工资通过地方“两会”的形式传达出来相比,我更认为这次涨工资的动议是因民生而起的,或者说,并不是为了涨工资而“涨工资”,而是为了让我们的收入分配体制更加合理。在我看来,这正是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民生解读。(徐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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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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