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养生服务"5万元 "养生馆"专套老年人的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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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天"养生服务"5万元 "养生馆"专套老年人的钱
2009年05月15日 09:06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王先生、谢先生两位老人和他们的老伴年龄较大且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希望通过疗养等途径改善身体健康状况,恰巧在报刊上看到了一则有关老年人养生的广告,称该公司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候鸟式养生养老”服务,并提供5天4夜的免费体验试住,于是便按广告所述亲身前往体验。

  在体验中,通过该公司“讲师”的介绍,四位老人最终与经营者签订了一份“30天经典养生服务协议”,交纳了全部服务款项人民币5万元。

  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却迟迟不能给予消费者开据国家正规发票、同时协议约定的相关附属协议以及消费卡也未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根本无法享受该公司的相关服务。当消费者向该公司进行查询时,该公司又变更了联系方式。

  今年以来,北京市消协系统收到有关保健品及保健服务、医疗辅助用品的投诉共有200余件。其中类似上述投诉占绝大多数,并且部分投诉因经营者或居无定所难以寻找;或蛮横无理据不调解;或百般拖延赖账不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

  目前,在相关保健品、保健服务销售中的主要问题是:

  借“养生馆”的名义,高额套取老年消费者费用。一些经营者,以养生馆、保健堂、康复会甚至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等名义,到一些老年人居住较多的小区进行各种以康复疾病、消除老年孤独抑郁等名目的宣传,诱使老年消费者加入他们所谓的老年人关爱会所,套取老年消费者的款项。

  夸大保健品疗效,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一些保健品公司斥巨资在媒体广告上将该公司出售的保健品效果进行夸大宣传,宣称其对一些特殊疾病能起到偏方治大病的功能,诱使消费者购买其公司产品。

  假开义务诊疗,实际推销产品。一些保健品公司假意在小区进行所谓的义务诊疗,请一些自称是某三甲医院或部队医院的专家或退休医生,对老年消费者进行所谓“义诊”,借机将无病说成有病,将轻症说成重症,将一次用药可以治愈的说成病情严重或不易治疗,需要几个疗程,然后是开出大量昂贵的保健品让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往往是几个疗程花费巨大,仍无法治愈。

  北京市消协、宣武区消协、房山区消协今天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品宣传有误导,老年人选择需谨慎”。老年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科学、理智看待养生、保健的宣传,不要轻信这些虚假的宣传。

  老年消费者如参加了一些养生活动,在决定购买产品或签订协议前,首先要认真查看合同条款有关违约条款,要多方了解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同时,一定要保留好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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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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