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未发现雅芳涉嫌传销 工商局:见一个打一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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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未发现雅芳涉嫌传销 工商局:见一个打一个
2009年07月03日 0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7月3日电(记者 柴燕菲 夏毅)近日,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调查。今天,浙江省工商部门对该事件给与了回应,“目前还未发现雅芳浙江分公司涉嫌传销,一旦发现必将做到严厉查处。”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哈尔滨的12家雅芳专卖店集体要求雅芳中国退货,而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第一个拿到直销牌照的公司,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雅芳公司在经营上有传销特征,工商部门将做进一步调查。

  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处处长朱建军表示,目前浙江省已加强了对直销的监管,而传销更是重点的打击对象。专家认为,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在于,直销是商品流通的重要、有效手段,是合法的,而传销是骗人入会、拉人头、发展下线为目的,骗取钱财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消费者应该对二者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免受骗。

  “老百姓的消费心理不够成熟,消费者受骗上当的太多。但由于传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和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对于日渐狡猾的传销头目,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朱建军说,从全国范围来看,浙江并不是传销泛滥的重灾区,虽然整体情况比较稳定,但打传任务仍相当艰巨。

  “传销真是可恶至极,浙江打得比较狠,我们现在是见一个打一个。”朱建军指出,由于传销很最容易爆发群体性事件,所以现在该省对于有问题的传销高度重视,而且一定做到依法查处。据介绍,在原有《禁止传销条例》进行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今年2月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传销罪,又从法律的角度予以了力度的加强。

  据悉,近几年来雅芳中国一直都不平静。2008年雅芳中国曾经卷入“贿赂门”。再往前追溯,2005年雅芳中国就曾经遭遇“退货门”,当时雅芳改变了其在中国的销售渠道,将采取直销的方式,而利益受到伤害的经销商们纷纷到雅芳中国总部要求退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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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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