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三千余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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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三千余万
2010年03月11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3月11日电 (记者 张彩林)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11日在此间披露了2009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及典型消费维权案例。据统计,福建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669件,解决35396件,解决率96.5%,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3001513元。

  其中,消费投诉热点与难点已逐步从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转向高端商品和高技术含量的服务内容。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副主任许歆指出,若按投诉类别分析,服务类投诉共11151件,占总投诉的30.4%;百货类投诉10953件,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9013件,家用机械类、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农用生产资料类等投诉亦占不小比例。

  按投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仍为投诉主要内容,达16711件,占45.6%,营销合同2792件,占7.6%,价格问题2029件,占5.5%,假冒商品、广告问题、安全问题、计量问题、人格尊严等投诉也占一定比重。

  许歆还指出,去年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营销合同纠纷上升;汽车质量责任难定,售后服务难尽人意;数字电视投诉成为新热点;电信投诉升温,服务质量亟待提升;无线上网网络流量难估算引发消费纠纷成为新热点等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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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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