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议案大王”:应给实习生支付合理实习报酬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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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议案大王”:应给实习生支付合理实习报酬
2010年01月25日 11:10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参加四川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800多名代表相继抵达各自驻地报到。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代表们全都“有备而来”,多数拟提议案、建议直指民生问题。有着“议案大王”之称的省人大代表、广元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翟峰,此次领衔准备提交13个议案,45份建议。

  征民意 博客浏览量达650万次

  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办法》,完善我省经适房分配政策……走进翟峰的房间,厚厚的三大叠即将提交大会的议案、建议材料摆放得整整齐齐。

  “很多网友给我留言、发邮件。我要把大家的声音带到省‘两会’上。”作为四川省人大代表,翟峰此前开办了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的第一个颇有代表意义的博客网页《翟峰的代表之声》。目前,他在华声在线、人民网、中国网等多家网站开设博客,有博客最高浏览量达650万次。

  实习生不应给实习单位白干

  刚刚或即将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到企业免费打工的现象,如今可谓司空见惯。“实习中,大学生具有学生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大学生实习心切,往往会疏忽了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据我了解,大学实习生长时间顶岗工作却无报酬或仅有微薄补贴的现象在我省广泛存在。”翟峰拟在一份议案中,建议我省制定《四川省大学生实习维权办法》,维护实习生的正当权益。

  他建议,应制定《四川省大学生实习维权办法》明确规定,我省无论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还是各类大学的学生实习,皆“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同时规定学生实习,皆应视为短期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我省无论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还是各类大学的学生实习,皆应与用人单位明晰双方责权及其完善工伤保险责任。(熊德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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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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