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企成为美国PVA反倾销案唯一胜诉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渝企成为美国PVA反倾销案唯一胜诉者
2009年04月08日 1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4月8日电 (孟幻)记者8日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根据美国PVA(聚乙烯醇)反倾销日落复审流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决定,对以四川维尼纶厂名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PVA享有单独零税率,而对日本、韩国和国内其他企业出口到美国的PVA继续实施反倾销命令,继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据悉,该案源于2002年美国塞拉力斯和杜邦公司发起的针对中国、日本、韩国的PVA反倾销指控,先后经历了初裁、终裁、第一次至第四次的年度复审、以及最近的日落复审。经过长达7年的艰苦应诉,四川维尼纶厂作为国内唯一参加应诉的单位,最终取得了胜诉并成为唯一的赢家。

  据悉,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的四川维尼纶厂,是国内最大的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生产化工化纤产品的大型联合企业。四川维尼纶厂将恢复对美正常出口,并在价格上有所上调。(完)

【编辑:宋方灿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