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家财险莫"超额" 保额超财产实际价值部分无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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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家财险莫"超额" 保额超财产实际价值部分无效
2009年02月24日 10:3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看到近日央视等几场大火的报道,很多人可能在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担心自己的房屋财产安全。天气干燥容易起火、家里下水道被堵水漫金山、外出旅游盗贼光顾……这些意外发生,通过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市民就可以不用自掏腰包弥补损失。

  基本险可加保“水管爆裂”

  家财险是一项以承保个人家庭财产为标的的险种,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包括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和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可以得到经济弥补。而家中财产遭盗抢,管道破裂及水浸损失等虽未列明在基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可以在基本险上加保。

  据记者了解,从家财险出险来看,比较多的情况还是因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赔付。市场上的家财险,有单纯保障型的,也有一些兼有理财储蓄功能。

  保障型家财险的保费一般较低,一年一保,但只有发生保险损失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返还本金;而有理财功能的家财险,可以到期返还本金,甚至也会给予一定收益。

  以家庭财产价值作为保额

  保障型的家财险又根据各个家庭不同经济情况,设计了不同的保障,保费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比如,有一款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家财险,一年保费200元。房屋、装潢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外来物体撞击,保额7万,室内财产3万元,管道爆裂及水渍,最高赔付2万元,室内盗抢2万元,家庭用电安全2.8万元,第三者责任1万元。也有针对工薪家庭的家财险,房屋和装潢保额1万元,室内财产8000元,盗抢4000元,居家责任3000元,保费仅为30元,不过保险责任里没有包含管道破裂等风险。

  市民在选择家财险产品时,不能只关心保单价格,还必须在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投保家财险最好估计好自己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投保时以这个价值为保险金额投保,这样的话发生损失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同样如果超额投保,超过的部分保额也无效。(记者 殷洁)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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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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