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九日电 中国政府官方网站九日在此间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明确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以此强化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
据悉,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风险,负责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组和市场退出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
联席会议要抓紧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尽快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规范、监管规则和法律责任做出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政策措施等。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相关业务,直至取消其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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