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共话消费券: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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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共话消费券: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
2009年03月11日 10:2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杨庆育: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发改委主任

  魏建国:全国政协委员、原商务部副部长

  叶青: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

  季冬生: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一揽子举措中,作为手段之一的“拉动内需”策略得到广泛共识。发放消费券成为部分地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南京、广东、宁波、苏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如何发放消费券?消费券的资金来自哪里?北京有无必要发放消费券……一系列问题尚待探讨。本期国是论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共话消费券。

  -本期嘉宾及主要观点

  重庆市政府不计划发放消费券,我也反对发放普惠制的消费券。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发放这种统一划分的、每人多少钱的消费券,而如果每个人得到的钱不一样,又不公平。

  北京也应该到外省市发放旅游消费券,这样使外省市人能够来到北京旅游,带动本地的消费,同时也能拉动全国的内需市场。

  有实力的单位可以在小范围内运作(发住房消费券)。我建议除了旅游门票外,政府还可以增加一些学前教育消费券,拉动教育消费市场。

  与其发放消费券或者红包,不如国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如果企业税负降低,自然就会降低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拉动消费和刺激经济发展的目的。

  -如何评价消费券

  发消费券须各地财力允许

  京华时报:近期,一些地方开始向市民发放消费券,怎么评价这种做法?各地是否可以跟进?

  魏建国:我认为,各个城市都可进行尝试。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利用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是一个点子,我觉得总比不想办法、不尝试要好。

  叶青:杭州通过增发6亿元的消费券来拉动西湖旅游,从目前的效果来看,至少可以带动60亿元的产值,既拉动了内需,又增加了税收,可谓措施得当,我本人比较赞成。其他地方如果政府财力够的话可以效仿,但是,决不能盲目跟进。

  杨庆育:消费券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出钱发放消费券,一种是企业促进消费发放消费券。后一种其实就是变相打折。政府拉动内需,只要财力允许,是可以发放消费券的。但重庆市政府不计划发放消费券,我也反对发放普惠制的消费券。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发放这种统一划分的、每人多少钱的消费券,而如果每个人得到的钱不一样,又不公平。政府要考虑的是更深层次、更长远的问题,而不是一时的消费券。

  -消费券应发给谁

  只给部分人并不违背公平

  京华时报:从杭州、成都两个城市情况看,消费券只发放给部分人群,并不是全民享有,怎么看全民税收与部分享有问题?

  魏建国:虽然消费券是以促进消费为目的,但是它也可以具有社会救济的作用。政府将消费券发放给城市低收入人群、学生、老人等无可厚非,也无违公平。首先,消费券的资金来源并不局限于政府财政,也有与商家合作等多种筹集渠道。仅就财政收入、投入而言,政府投入小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所带来的消费拉动具有“放大效应”。就像父母抚养子女,给子女投入培养,到自己老了之后能够得到赡养一样。这一小部分资金投入能够带动远远大于此的更多税收返还财政,可以让政府有更充裕的资金来回馈纳税人。

  季冬生: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应该主要是由财政支出。虽然财政资金主要是来自于纳税人,但因税收本身就具有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特征,而无偿性更是税收分配的核心内容,所以国家税收原本就是会分配给不同群体的。因此,即使消费券只发放给部分人,也不违反公平原则。

  叶青:我认为,既然税收已经由政府掌控,政府就具有暂时的支配权,可以根据需要去投资、整合,只要不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可以。我建议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主要从政府暂时闲置的财力中提取,比如准备金等,这部分钱并非完全赠与市民,其实是带有投资性质的,在一定周期后是必须回笼的,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拉动内需增长税收的效果。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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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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