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的路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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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的路子
2009年04月13日 18: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4月13日电(记者 李飞云)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并试图激发社会资本投入。但如何使得社会资金能进入政府的投资规划,起到以政府投资之“四两”拨动社会投资之“千斤”作用?作为民间资本丰裕的省份,浙江正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路子。

  “四两”拨 “千斤” 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

  目前,浙江省在2009-2010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中安排了八十一个项目,总投资8811亿元,集中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和自主创新等领域;其中省本级财政投入260亿元,各地政府需要投资4000多亿元,另外4000多亿元还需要社会资本投入。

  据调查,近年来,浙江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社会资本,如今BOT、TOT等模式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BOT模式是“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的简称,是指政府通过项目特许权的授予,赋予社会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建设、运营并获取项目收益的权利,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作为项目发起人的社会机构除投资自有资金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借款人还款来源限于项目收益,并以项目设施及其收益设定浮动抵押为债务担保。它一般适用于可以向基础设施消费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即政府经营性项目。

  典型案例如:2007年6月,浙大网新公司获得杭州市庆春路过江隧道项目BOT投资主体资格,投资额为14.32亿元,隧道将在三年半内建成。该工程移交后,杭州市政府给予浙大网新每年1.5亿元的专营补贴;20年运营期满后,浙大网新将工程无偿移交给杭州市政府。

  TOT模式是“转让-经营-移交”模式的简称,也称POT(购买-经营-移交)模式,是指政府在与投资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投资经营方,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方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另一个典型如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为缓解城市建设资金紧张状况,以每年提供稳定的补偿费替代向社会车辆收费的方式,对复兴大桥(钱江四桥)的经营权进行转让。2004年10月,腾达建设公司为受让复兴大桥经营权,组建杭州复兴大桥经营有限公司;11月,《杭州市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12月,7.65亿元经营权转让费进入杭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专户。复兴大桥经营权的成功转让,是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的有益尝试。同时,杭州市对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作为整体资产,也通过TOT模式进行转让。

  如今在实践中,BOT已经衍生出许多新模式: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模式,BOO(建设-拥有-经营)模式,BTO(建设-移交-经营)模式,ROT(重整-经营-移交) 模式, BOOST(建设-拥有-经营-补贴-移交)模式,等。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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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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