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爱情险”别盲目 多是已婚人士情人节礼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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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爱情险”别盲目 多是已婚人士情人节礼物
2009年02月12日 10:51 来源: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本市一些保险公司获悉,随着今年情人节的到来,一些适合夫妻双方共同投保的所谓“爱情保险”成为年轻夫妻的互赠礼物。“爱情保险”真能保爱情?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据了解,1996年,太平洋人寿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需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单价值就越高。比如,缴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30年时可领1088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没有“恩爱金”。随着离婚率上升,该险种因退保率太高,最终于1998年悄然退市。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被冠以“爱情保险”的保险,其实都不保障爱情,而只是夫妻联合购买一份保单。这种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并没有太大区别。据了解,这类险种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同时有受益权。据了解,目前成都主要有三家公司销售“爱情保险”,分别是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以及中德安联的“福星高照终身寿险”。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2年上市以来,“爱家之约”一直是公司的主力产品,每年这段时间都是一个销售高峰。

  投“爱情险”的前提是已婚

  “虽然不保爱情,但送给男朋友一份联合保险也不错”。然而,当21岁的张小姐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男友投保时,却被拦住了。原来,投保“爱情险”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扯了证的夫妻。据介绍,由于未婚恋人之间没有“可保利益”关系,难以共同购买终身寿险,所以通常拿“爱情险”当情人节礼物的多是已婚人士。

  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产品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投保平安的“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双方。据悉,该保险的投保年龄最低是22岁。而泰康人寿“爱家之约”也规定,投保者若是新婚夫妇,可以给家里的经济支柱一人投主险,给在家主内的配偶买一些附加险即可。等孩子出生了,还可在惟一的一张保单上增加相关保障。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据了解,平安人寿的爱情保险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记者获悉,相比同等保额的保险,爱情保险还有一大优势:保费便宜。中德安联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夫妻两人只需一张保单,就可双双获得终身高额保障,且相比其他终身寿险,保费支出要低一半。

  不过,即使如此,一些保险专家也提醒各位不要盲目购买。相比普通保险,“爱情保险”在保障上还有些不足。中德安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爱情保险”最大卖点是保费低,比较适合于手上不太宽裕的客户,而其不足之处在于医疗方面没有保障,仅有身故保障。

  国外爱情保险花样多

  据了解,相比国内徒有爱情保险之名的联合人寿保险,国外的此类保险更为多样化。比如,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

  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瑞典的一些爱情保障计划也类似。 (记者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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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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