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改对外资“从严” 部分城市抢“溢价”卖水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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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改对外资“从严” 部分城市抢“溢价”卖水权
2009年09月07日 08:33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再过三天,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向各地征询关于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意见的最后时限,届时,住建部将就各地在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改革经验、问题、监管办法及价格变动等情况形成一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总体评估”,对新的改革方向形成指导意见,相关改革政策也会随之浮出水面。

  其中,颇受关注的水改方案将一起公布并确定方向。据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业内人士透露,新政将针对外资制定“从严”规定。

  与此同时,就在水改的十字路口,有城市开始加紧“溢价”招商工作,准备搭乘复制“兰州模式”的末班车。

  是否允许“溢价”卖水权存争议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早在5月份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住建部制订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工作方案。“住建部不可能在年底推出当年的改革工作方案,所以新的水改方案应在近期出台。”

  对于水改的方向和思路,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水改新政将在供水和污水处理两大领域展开,同时对于外资竞购水企,将会制订严格的审查机制等“从严”规定。

  据悉,本次水改的争议还集中在是否允许“溢价”出售上,目前,住建部对是否允许“溢价”出让水权内部存在较大分歧。

  水改前夜,“兰州模式”再疯狂?

  “溢价”出让水权的最典型模式是“兰州模式”,即地方政府将自来水厂和污水厂的股权分别“溢价”卖给水务公司。

  如此一来,就造成了一个尴尬的局面。水权原本属于国家垄断,地方政府是监管者、持有者,但将部分产权卖给水务公司后,政府便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监管主体又是被监管对象。所以出现水价上涨等问题时,政府的角色变得复杂而模糊。

  “现在普遍被水企、投资人等各方接受的办法是施行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首先明确政府对民生工程的投资主体责任,看紧所有权;同时放开经营权,引进市场机制,以竞争方式引入专业化水务运营商。”参与新水改征询意见的北京国融大通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智慧对记者表示。

  似乎是看到了水改的方向,个别地方已有意识加紧搭乘溢价出让的末班车。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银川市国资委已确定复制“兰州模式”,9月中旬就要招标,同时有部分城市正加紧准备“溢价”招商。

  为何热衷溢价买卖水权?

  是什么原因让如此多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溢价出卖水权呢?

  “根源是地方政府严重缺钱。当前我国八成以上的地方政府财政运转十分困难,七成以上水企亏损。地方政府通过出售水企,以为可以甩掉包袱,同时变现国有资产,但直接后果是给当地市民和后届政府背上更沉重的负担。”李智慧表示。

  除此之外,由于政企不分,地方政府附加给水企大量的不合理成本,如冗员、供水设施过度超前建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及为实现招商引资的政绩需要,不顾支付能力地引进外资,形成了政府谈判、企业埋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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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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