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2日电(黄小强 朱晓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孙工声今天向媒体表示,伴随中国票据市场迅速发展,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支付密码应尽快有其法律“身份”。
据统计,2009年,中国共发生票据业务近8.8亿笔、270万亿元,占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量的4.1%、37.7%;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处理票据业务4.3亿笔、69万亿元。银行票据业务电子化程度明显提高:2007年,人民银行建成中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纸质支票处理部分电子化;2008年,银行本票和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通过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清算,实现电子化处理;2009年,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运行,商业汇票签发、承兑、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各个环节实现电子化。
他表示,现行《票据法》受立法当时政治经济技术环境制约,未确立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未对新型电子票据业务、票据关系作出前瞻性规定,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由于法律效力层级不够,难以有效调整电子化票据行为,影响并制约了票据业务、票据市场的发展。
他建议,中国应尽快修订《票据法》,确立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对新型电子票据业务、票据关系作出规定,为加快票据业务信息化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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