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两个月福建城镇新增就业逾10万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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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前两个月福建城镇新增就业逾10万人
2010年03月23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3月23日电 (沈静)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残联等机构在全省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以组织招聘会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成效明显,今年前两个月城镇新增就业逾10万人。

  据福建省统计局消息,今年1-2月,福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2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8%、20.9%、13.8%;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89%,有效控制在4.5%以内。

  在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效开展下,“就业援助月”活动共组织专场招聘会263场次,帮助1736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企业吸纳就业人数9135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82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118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59796人,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户数2147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数2251人。

  此次活动的援助对象包括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内容为使多数未就业的困难人员能够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活动期间未能就业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据介绍,应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以社保补贴为重点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吸纳、集中就业单位安置、个人就业、自主创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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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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