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力保价格稳定 严惩发气候灾难财行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发改委:力保价格稳定 严惩发气候灾难财行为
2010年04月16日 2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俞岚)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保价格秩序稳定。对趁灾害异常天气多发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搭车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官方将严肃查处,依法严厉制裁。

  通知指,保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是抗旱抗低温、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重点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抗旱抗低温、抗震救灾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西南旱灾地区、青海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青海启动居民生活必需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等重要商品价格日监测制度。

  其同时提出,青海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对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四川、甘肃等灾区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也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免缴车辆通行费。

  发改委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生猪、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

  对于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官方要求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受严重旱情、地震灾害及持续低温霜冻影响的民众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进行适当补贴,促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