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5月4日电 (记者 张芹 徐金波)记者从4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该市将设立“市长质量奖”,表彰该市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每年评出两个获奖企业或组织,分别获得50万元奖励。
作为该市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参评“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武汉市经济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质量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且必须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及重大用户有效投诉,没有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市长质量奖”将采用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进行评选。分别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知识管理、经营成果等七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价。
据悉,“市长质量奖”的设立,目的在于表彰该市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树立标杆,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促进管理创新和绩效改进,从而提高企业的质量经营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该市经济的运行层次和质量效益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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