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养老金退保余额不能是“糊涂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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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养老金退保余额不能是“糊涂账”
2009年02月12日 11:45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东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去年9月,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积累134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8亿元,增幅为16.8%;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21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6.7万人,增幅为20%。(2月11日新华社)

  这样一份报告,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发布,虽然数据很全面,但人们看后基本都无法形成概念。不过,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细读这份报告,会发现其貌似很详细,却有一个重大遗漏:职工退保的节余总额是多少?这项数据是不是也“同比增长”了不少?

  每到年底,全国的经济发达地区都会有不少外来工退保,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珠三角地区不少企业或关门,或裁员,退保现象一度蔚为壮观。据现行政策,职工退保只能退回个人缴存部分,企业缴存部分既不发给个人,也不退还企业。那么,这部分钱到底是多少,又是咋花的,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哪一个地方政府部门正式公开过。

  于是公众只能靠猜。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何小平保守计算了一下深圳的退保节余:2007年深圳共有439.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退保人数高达83万人。即便全部按当年最低工资800元计,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接近1000元,再保守估计每个退保人平均只交了一年保险金,深圳地方社保一年至少“坐收”8亿元。当然,有社保研究专家不同意“坐收”一说,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就称,按规定,退保的节余部分应纳入统筹账户,用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我们姑且相信申专家的说法,但问题是,这样一个备受争议的账目,为何是由专家来说明而非政府出面澄清?为何退保的节余总额不能列入社保部门每年的例行报告,公诸于众?当职工已经退保,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金便随之失去了养老的意义。那么这笔钱的合理流向应当是两个:退还企业;随退保人转移到当地养老保险账户。地方政府截留这部分资金,无疑是不合理的。此种做法,或许还可理解为阻碍养老金跨区域转移的一大绊脚石。

  因为根据政策,退保人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并再立养老账户,接收地只能收到个人账户的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钱计算出来的退休金却要由当地承担。这种事当地政府显然不愿意干,实现社保的全国统筹之所以被列出了30至50年的时间表,与地方利益的纠缠不清,有很大关系。或许也正是地方利益甚至部门利益使然,退保余额才不愿被公布,以至于成了公众心目中的糊涂账。(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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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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