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刊出的《国资背景格力电器股权激励叹为观止:董事长以4000万年收入成A股薪酬之王》值得关注,引人深思。
我们相信,根据目前的法规,格力董事长年收入超过4000万元,而总裁约3988万元,均是合法收入。即使这样,人们仍要置疑,这合理吗?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
作为有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上级国资部门的监管职责何在?而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对这个空白地带应由谁来负责监管为何目前仍不发言?此外,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收入,组织人事部门为何不出面干预?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宣布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我们面对社会无法接受的天价薪酬时,真心地希望有关部门的党组织站出来,出于人民的利益,出于社会公理,管理和纠正这种看似合法而实际上违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
当然,也许有人认为格力的老板就该拿这4000万元和3988万元。那不要紧,本报愿就此事展开连续报道,探讨一下天价薪酬该不该拿?(谢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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