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每一位劳动者的价值都应该被记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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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每一位劳动者的价值都应该被记录
2009年05月01日 09:1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一季度城镇工资数据,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399元,同比增长13.4%。人保部专家同时坦承:目前我国有近60%的城镇雇员人数不在统计口径里面,如果将年工薪收入水平普遍很低的私营企业、个体户雇员以及农民工等城镇从业人员工资纳入其中,平均工资数据将大幅下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这种“大幅下降”显然早在意料之中。由于当下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仅仅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等经济单位,类似统计难免给人一种“报喜不报忧”的印象。

  因此,和往常一样,相关统计数据公布后立即引发不少争议。许多从业者从个人经验与切身感受出发,指责统计因偏高而“失真”。究其原因,不外乎主要两点:一方面,是统计意义上的平均工资与每个人拿到手的工资有所区别,前者涵盖了个人税前工资以及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而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另一方面,如上所述,则是因为目前在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内的在岗职工只相当于城镇雇员数的40%,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感慨统计数据失真或者有水分的人实际上已被排除在统计局的大门之外。

  前者不是问题,只要改变人们对统计数据的认识即可。关键在于后者。为什么造成这种局面?技术上的原因不可否认。诚如统计局所表示,由于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出现类似遗漏、使底层民众被排除在国家统计之外的“统计歧视”实不鲜见。

  众所周知,在许多统计项目中,农民或者农民工也是被长期忽略的对象。同样在一个城市里工作、纳税,但是算人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时,没有户籍的人头被忽略,结果是人均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被大大拉高。这种忽略也给社会管理和城市建设带来一些本可避免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在城市公共财政预算中,由于基本上不考虑针对农民工的支出,或者是考虑很少,公共交通拥挤在所难免。

  同样,眼下正值经济困难时期,就业问题举世瞩目。然而,由于传统的失业率统计并不包括农民工在内,农民工就业和生存状况,就可能得不到真实的反映,而至于能否真正下气力解决他们的问题,则更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此说,如果只是选择性进行统计,得出的统计数据必然失真,以其作为依据进行的决策,便有先天的缺陷和风险存焉。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在此我们无需刻意重申劳动节的意义,因为对于每一位劳动者来说,不惟今天,每天都是权利日。回到统计中来,为了获得一个令人信服的数据,一个可以被公共政策参考的、可以真正指导社会改造的数据,使统计口径扩大到每一位劳动者无疑是当务之急。显然,这既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所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人们的集体诉求———因为没有谁可以被忽略,无论赚多赚少,在这个国家,每一位劳动者的价值都应该被记录。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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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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