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介绍,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记者 刘超 制作 郭世浩)
责任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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