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放弃零负团费等低价游品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旅行社放弃零负团费等低价游品种
2009年04月13日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报道称,受新的《旅行社条例》五一正式实施影响,旅行社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品种。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新的《旅行社条例》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非常重,旅行社如果违规,将被处以10万到50万元的罚款。这也迫使旅行社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品种。

  报道称,新的《旅行社条例》明令禁止“零负团费”,明确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如果旅行社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领队等个人,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届时,旅行社和旅游者签定的合同中,都要明明白白写清楚需要另行支付的自费游览项目,甚至连安排购物的地点、停留的时间、购物的次数都要一一交代。不少大旅行社都表示,这意味着产品报价将更加真实,一些超低线路的价格将在5月被迫上调。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