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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必涨”请先晒晒成本账单

2015年09月07日 08:5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评论员 宋学伟

  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也就是涨过一次价后3年内不能再涨价。该规定本是为抑制景区票价过快增长,而现在随着部分景点公布涨价计划,不少网友出来调侃,“3年不涨”现在变成“3年必涨”了。

  3年“限涨期”一到,部分景区就急吼吼公布涨价计划,这就像最近让无数股民心惊胆颤的股市,本周一开市就要迎来约1163亿元市值的限售股解禁一样,令人心塞。难不成景区也像那些急着套现的大股东一样“缺钱”?不幸言中,这个理由几乎是所有计划涨价景点屡试不爽的法宝。比如某野生动物园相关负责人就解释称,涨价与政策“解禁”、旅游旺季到来都没关系,而是“与饲料成本、员工成本、运营成本以及新项目开发等投入加大有关”。

  景区为游客提供游览、观光、探险、休闲、科考等服务,收费无可厚非,但毕竟我们大多数景区是基于国家现有的自然资源和历史遗产这些“准公共资源”,所提供的服务一定程度上也应属于公共服务一类。对于这样的“类公共服务”,你要涨价,最起码得给公众一个充要的理由。如果拿成本说事,那起码运营成本账单还是要晒的,景区的收入、支出,成本增加在哪里、为什么增加,一笔笔都应该让公众看得清清楚楚。真要经营困难、难以维系,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游客也不会不近人情,公众也不会怨声载道;但若景区只是以此为借口,趁着旅游旺季恶意涨价只为敛财,晒一晒账单也好冷却一下涨价冲动,或者直接死了这条心吧。

  国家旅游局对景区涨价过高过快已经有了明确态度:不赞成,我们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建立一个对景区和游客都公平的门票价格机制,给证据充分的合理涨价一个制度保证,同时有效“吓阻”恶意涨价。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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