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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整治景区门票,不能止于限涨

2015年09月10日 16:4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9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部委将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9月9日《京华时报》)

  过往经验告诉我们,单纯的限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8年“五一”前夕,国家发改委就曾牵头八部委对高企的景点门票价格发布“限涨令”,规定一年的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如今当初被行政命令摁下的景区门票价格,不少都已经涨了又涨,屡创新高。而自从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涨价”后,每到“解禁年”许多景区便迫不及待涨价,以至于“限涨令”在一定程度上沦为“必涨令”。现在,有关部委再次要求“景区一年内不得涨价”,让人们在欣慰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被压抑一年的涨价欲望到时候会不会以更大的力度释放?

  堵不如疏,要想让不断疯涨的景区门票回归理性,就必须疏导非理性的涨价诉求。摆脱门票经济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但不少景区仍面临“旅游产品结构单一导致门票收益最大化”的问题。除了简单的景区景色外,配套的饮食住宿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衍生品、娱乐等方面还没有开发出来,所以门票提价就成为主要提升收益的方式。同时,不少景区名义上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地方财政不仅没有投入,还要分一杯羹,每年景区门票收入除用于行政支出外,“大头”上缴地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公然置国家的禁令于不顾,批复景区的违规涨价申请,默许景区通过“打包加价”等方式变相涨价。

  整治景区门票不能止于限涨,而应理顺两个关系,引导景区的发展回到健康轨道。其一,理顺门票收入和衍生品收入之间的关系。在发达国家,旅游购物要占到旅游经济的40%到60%,而在我国却不足20%。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比如故宫博物院不断推出的文化创意产品已经超过7000种,2014年给故宫带来9亿元的收入,高出故宫门票收入2亿元左右。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景区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其进一步完善旅游经济的产业结构,推动门票之外收入的增长。

  其二,理顺经营性和公益性之间的关系。诚然,景区需要维护和开发,但自然风景、名胜古迹是公众享有的公共资源,具有公益属性,不能一味让游客埋单,更不能异化为政府创收的“摇钱树”。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保障专款专用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张枫逸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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