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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校园真人秀现不雅广告语 专家:造成言语侵害

2016年07月19日 13:1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妈妈,YY是什么意思?”上周日,徐女士陪着10岁儿子观看浙江卫视播出的明星校园体验真人秀《我去上学啦》,面对儿子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她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YY”是“意淫”二字的拼音打头字母,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网络用语。通常来说,这个词呈贬义,然而却出现在了《我去上学啦》冠名商——饮料“小茗同学”的广告中。徐女士的儿子正是看了这个广告,才发出了疑问。而徐女士只能一个劲儿地嘱咐儿子:“这不是个好词,你不要学。”

  这条“小茗同学”冷泡茶广告,长达15秒,在《我去上学啦》开头、结尾和节目中均有出现。这档节目面向以学生群体为主的观众,在各个学校的课堂录制,该条广告也应景地出现了课堂的场景。广告中,有一个叫“小茗同学”的卡通人物在课堂上走神儿,幻想自己变成“爱因斯坦小茗”,发明了冷泡茶,登上杂志头条。而此时老师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声“小茗同学,YY够了没”,将他从幻想中拉回现实。

  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黄河看来,在广告中出现像“YY”这样的词,一定是不妥当的,对未成年人会形成言语上的侵害。

  其实,“小茗同学”冷泡茶还有一条广告,在网络上播出,并未在电视上播出。里面甚至出现了“泡的就是妞(new)”这样的广告词。盈科律师事务所传媒法资深律师王军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十来岁的孩子,接受能力很强,特别容易去模仿这类负面语言,并以此为时髦。”

  2015年开始实施的《广告法》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王军认为,损害未成年人的情况包括“误导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在公共电视台播出的广告中,公开使用“YY”这样的词,可以认定为“误导未成年人的语言”。他还提醒,作为家长,徐女士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三条,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类问题,也可主动对广告主进行处罚。

  北京一家4A广告公司的策划主管周女士透露,广告圈使用比较低俗的网络语言的现象并不鲜见,“只要能吸引大众注意力、迎合广告主利益就行,而不去管是否脏了孩子的眼睛、耳朵。其实,‘YY’这样的词,完全可以用‘开小差’替代。”

  黄河觉得,让孩子们看到干净的广告,既需要监管者加强监督,也需要公众媒体加大审核力度,发布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广告。同时,广告协会有义务去督促广告主自律,而消费者的监督、投诉、维权也很必要。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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