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授起诉作家索赔17.2万一案开庭 将择日宣判

2018年04月04日 10:35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林文)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白平“一错千金”起诉青年作家张一一索要“赏金”17.2万元一案昨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再次开庭,原告白平请到同为山西籍的两位语言文字专家对张一一《带三只眼看国人》一书中的“文学错误”进行“鉴定”,但被认为其“没有鉴定权限”,该案将择日宣判。

  对于原告开出的“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一代名臣张居正11代孙”等“错误清单”,被告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演艺维权部主任律师晏艳指出,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说自己是“帝高阳之苗裔兮”,也并没有拿出什么证据证明他就是三皇五帝中颛玗帝的子孙;李白诗中写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能因此就认定李白是杀人犯;李敖说五百年前、五百年后汉语写作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都是他一个人,也没有人跟他较真,更没有人认为这是语病,“原告可以挑错,但不可以想当然,在法律义务上,是原告要拿出足够的确切的证据证明被告不是张居正的子孙,而不是被告因为原告的一个想当然的质疑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自证清白。”

  晏艳表示,“文学创作”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精神生产,是作家个人对生命的审美体验,通过艺术加工创作出可供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的创造性活动。文学作品通常有作家强烈的个性标签,只要是合法出版物,他人理解不理解作家的用意并不重要,作家也不需要向每一个读者去妥协而抹杀自己的个性,否则世界上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千篇一律索然无味了。

  资深图书出版人周艺文表示,创作应有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自由,文学作品仅仅代表作家个人的个性、体验和审美,“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任何所谓文学专家都没有权力对其他作家的作品“鉴定错误”。

【编辑:刘欢】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