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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民组队举报“车窗抛物” 两月获近万元奖金

2015年11月09日 15: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柳州11月9日电 (朱柳融 龙毅坚)记者11月9日从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获悉,今年7月起该市实行有奖举报“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措施,市民宋先生与朋友组队两月内提供了90多条有效线索,获得奖金近万元。

  据介绍,今年7月21日起,柳州市出台《关于对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举报“车窗抛物”将给予100元每例奖励,“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按100至300元每例予以奖励,被举报人处以最少200元的罚款。

  目前,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收到680余条有效举报线索,发放奖金逾5万元,70多人主动接受处罚。

  10月底,市民宋先生一次性提交了一百余条举报视频,经城管部门查证,其中有86条为有效信息,多为司乘人员向外抛丢烟头、纸巾等废弃物。近日,宋先生获得了8600元的奖励。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宋先生领取奖金的“常客”,这些信息采集非其一人搜集完成。

  “我们队伍有6人,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行车记录、摄像机拍摄采集,在9月、10月采集了近200条线索,其中90多条为有效信息。”宋先生介绍,菜市场或卫生环境较差的道路为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多发区,他们会用摄像机定点拍摄。

  宋先生还表示,拍摄不文明行为并非其谋生手段,只是想为城市管理做一点贡献,即使没有奖励他们也会坚持下去。

  对此,柳州市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实行有奖举报不文明行为在于调动民众共同管理、维护城市面貌的积极性,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城市管理符合“我们的城市大家管”的理念。希望更多人参与,最终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根据奖励办法,以套取奖金、牟利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实事举报的不予奖励。

  虽然宋先生与朋友获得了近万元的奖励,但其担心会因举报遭到报复,不愿向透露过多信息。对此,柳州市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城管部门将会严格保密。

  据了解,举报“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有奖措施并非柳州首创。为改变民众陋习,提高国民素质,在江西、重庆、安徽、宁夏等多个省市(区)近年来先后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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