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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2015年11月17日 1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11月17日电 (张海雯)记者17日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青海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青海省有580多万常住人口,其中老年人口超过65万,老龄化率超过11%。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以支付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运转经费实施补贴,包括社会力量独自兴办的养老机构,以及由社会力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形式运营的公建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等实施运营补贴。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作森介绍,目前青海省有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其他各类养老设施(含机构)共1890个,明年这个数字将超过2200个。其中,正在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有7家,另有15家正在建设当中。

  张作森介绍,以前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不分对象,每人每月30元钱,一年补助360元钱。现在根据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困难老人每月可获得500元、社会老人每月180元运营补贴,补助标准大大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可获得5000—1万元新建补贴。

  西宁颐和老年乐园是一所投资3000余万兴建的民办非养老服务机构,于2009年五月试运营,设置床位500余张。据该院院长李寓介绍,目前该园有120位老人入住,入住率达到40%,并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不变更原有运营投入的情况下,对稳固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团队,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以及完善养老院基础设施建设都起到积极作用。”李寓说。

  张作森表示,目前青海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还处于一个引领鼓励的初期,今后发展的格局是希望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主体,政府保兜底,适应养老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

  据了解,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明显增高。2015年青海省民政厅首次将19个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纳入“青洽会”的养老服务业推介目录,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商引资。今年10月,青海省下达8.1亿元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其中85%投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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