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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四川男子跳江自杀 父母给不起捞尸费遗体泡江中3天(图)(3)

2015年12月08日 10:3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四川男子跳江自杀父母给不起捞尸费遗体泡江中3天(图)(3)
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渔民准备出发打渔。

  记者调查

  打捞尸体收费 几千至上万元不等

  对于收取捞尸费用的问题,渔民侯师傅表示,他是广安人,在攀枝花打渔也有几十年了。在金沙江、雅砻江,他捞起过不少尸体,“这两年比较少了,前些年很多,一年都要捞几十次。”

  他说,当地并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一般民间愿意捞尸的,基本都是当地渔民。遇到这种事情,首先是不吉利,需要收钱“冲喜”,而且也付出了劳动,所以不可能免费打捞。

  在事发地江边,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凡是下江的人打捞尸体,请托某先生”。记者根据电话拨打过去,对方一名男子表示,每年金沙江中都会发现数十起尸体,他们打捞的范围可以一直延伸到下游数十公里。他表示,做这个工作都要收取费用,一般是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视打捞难度而定。

  记者从当地消防支队获悉,如果家属遇到类似种情况,可以拨打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消防官兵是不会收费的。

  律师分析

  渔民捞尸存在矛盾

  建议政府援助遇难者家属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松表示,此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渔民也没有义务帮忙捞尸,所以渔民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正常。

  但是另外一方面,死者家属经济困难,从道德上来说,渔民应该少收费用。而且渔民用绳子拴住尸体,一直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这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向慈善机构求助。

  吴雪松认为,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挟尸要价”的情况,一方面是家属的悲痛,一方面是打捞者确实也付出了劳动,该不该收钱?两者始终存在矛盾。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价格,由公益性基金来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救助。

  本组稿件均由李芝艳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摄影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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