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滨海新区启动“问责”制 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2016年02月22日 2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2月22日电 (记者 刘家宇)天津滨海新区22日发布《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适用于滨海新区各级党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该问责办法,列举了25种行为,明确了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0种问责方式。

  “问责”内容十分广泛,如对网民留言、信访部门交办事项、群众合理诉求,不能按时答复办理,造成当事人重复上访的等,也将视具体情形及情节轻重,实行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问责。

  具备检举、控告、投诉线索且情况属实的,也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问责办法出台实施后,落实是关键。”天津市滨海新区区长张勇称,今后将通过群众举报投诉,督查巡视,查访核验,考察考核等多种途径查处应予问责的各种行为,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日,天津还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草案)。张勇表示,该问责办法出台,展示了滨海新区对安全生产事故零容忍的态度。今后,滨海新区将以铁拳治理、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严守安全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