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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立全面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公众可参与环评

2016年03月19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3月19日电(记者 杨大勇)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合格,今后公众也可发声。记者19日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5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同时,还应报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河南将逐步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在《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中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应履行环境责任,加强公众参与,依法依规建设,保障公众权益。

  该公告称,建设单位可通过互联网或其它媒体形式,建立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发布平台。2016年5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同时,应一并报送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否则,各级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和审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该公告还表明,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中期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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