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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应用

2016年04月14日 1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襄阳4月14日电 (梁婷 詹清贵 李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近日正式启动。此举标志着湖北“先照后证”改革后,以信用信息协同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及该省全国信用公示系统一张网建设拉开序幕。

  据了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主要有四大功能:一是实现工商(登记)部门企业登记基础信息与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实时无障碍告知;二是将其他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归集于主体名下,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公示;三是通过对信息录入、上传、归集,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动执法;四是实时清晰展现信息交换情况,各部门间工作边界清晰,数据去向明确。

  作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该平台将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的互通互联共享,实现对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介绍,当前政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在各相关政府部门中,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工商、审批、行业主管等部门及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解决企业信息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

  湖北襄阳是该省推进部门信息互联共享的先行试点,其经验将逐步在宜昌、鄂州、仙桃、黄石等地推广。王永高透露,将力争在8月底实现全省范围推广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形成企业信用的“完整画像”。

  据悉,从4月1日起,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实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即工商办理注册登记后,告知市场主体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办理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承诺办理工商登记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置审批许可。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短信提示、在线沟通等功能,将提高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办事效率,节约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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