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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2万余名考生今日参加普通高考 高考作弊首次入刑

2016年06月07日 11:11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张庭铭 记者 江芸涵)6月7日,我省527540名考生在347个考点、17850个考场参加普通高考。

  今年全国新增8个采用全国卷的省份,四川是其中之一。我省语文、文科综合、外语科小语种使用全国卷;数学、理科综合、英语科仍使用四川卷;外语恢复听力考试。从2017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各科将全部使用全国卷。

  教育部2015年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2016年在此基础上,规定补充“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按各省(区、市)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成绩提供给高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首次高考,在高考中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高考中各类违规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已入学的要坚决取消学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教育法都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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