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2015年不动产登记审查不严仍较普遍
参与互动 □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姚晨奕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社会发布的全省法院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官民矛盾进入司法解决的渠道更加通畅,人民群众行使诉权愈加方便。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071件,同比增长31.9%,二审行政案件935件,同比增长56.3%。审结一审、二审行政案件2324件、775件,结案率分别为75.7%和82.9%。
白皮书分析认为,现有民告官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土地、林业、计划生育、拆迁、房屋登记8个执法领域,共有一审行政案件1833件,占59.7%。行政强制、行政补偿、行政不作为3类案件增长迅速,一审受案量分别为88件、145件、421件,同比分别增长144.4%、74.7%、36.2%;行政处罚类案件500件,同比增加8.7%,行政许可类案件87件,同比上升8.0%;行政裁决类案件182件,下降80.8%。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结案1068件,实体裁判率为46.0%,比2014年增加4.59%;裁定撤诉结案561件,准予撤诉率24.1%,比2014年下降9.7%。
白皮书显示,行政执法行为总体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但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高。2015年,江西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47件,败诉率为32.5%,占结案数的14.9%,延续上升态势。
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强行使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房屋行为时有发生,反映出少数行政机关程序意识淡薄;不动产登记领域审查不严情况仍较普遍,反映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较弱;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问题仍较突出,反映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缺乏依法履职意识。
据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610件,出庭应诉率仅为15.2%,同比增加1.5%。白皮书认为,不少行政机关负责人仍不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法中确立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法治、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白皮书建议,行政机关应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高度重视重点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
本报南昌6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