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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预算公开制度由“砖混结构”向“钢架结构”转变

2016年07月13日 15: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7月13日电 (杨娜)甘肃省财政厅近日披露,甘肃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限、形式、内容和细化程度等,集中融合以往分散零散的制度规范,公开制度体系实现了由“砖混结构”向“钢架结构”的转变。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甘肃规定除涉密信息之外,各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基层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和各类财税管理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

  其中,公开政府预决算时,除报告报表外,要将税收征管、非税收入收缴、政府性基金项目、财政专户、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各类财税制度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则要涵盖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并按照规范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等管理信息,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民生支出的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发放形式、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是公开基层民生资金事项的重要内容,对分配到个人(户)的,要公开姓名、地址、补助金额等。

  在拓展预算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甘肃对各级预算的公开主体亦作出了明确规定。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为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为各部门单位,基层民生信息公开主体为县乡级部门和单位。对于未依法公开预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本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甘肃还严格公开时限。政府预决算在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财税制度和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甘肃提出,预算公开方式以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部门预决算公开以政府或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或单位可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的预算公开专栏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基层民生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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