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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教无证老婆上路练车 女方面临拘留男方扣12分

2016年10月11日 13:35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正式实施。作为驾考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自学直考”来到了人们身边。目前,该举措在天津、长春、南京等16个试点城市推行。

  由于不是试点城市,在重庆这么学车是不合法的。尽管如此,还是有市民跃跃欲试,在家人的陪伴下自学驾驶。

  昨日上午,在江北区复盛镇渝江大道上,当“专职教练”教老婆(张女士)学车的林先生,被巡逻民警查了个正着。

  女司机无证驾驶被查

  昨日上午7点过,江北区交巡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渝D牌照的小轿车在公路中间行驶时摇摆不定,而且速度也特别缓慢。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民警怀疑该车驾驶员可能酒驾或有其他异常状况,于是立即上前检查。

  轿车小心翼翼地靠边停车,民警发现驾驶室里坐着三十来岁的张女士,副驾驶座上坐着她的丈夫林先生,两个人显得有些紧张。

  “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说。张女士一听顿时慌张起来。“我……我没有驾驶证。”张女士低声说,她还没有考取驾驶证,现在正在学。

  老公教妻子上路练车

  “警官,我妻子要考试了,我给她当一下临时教练,陪她练车。”林先生说,他是该车车主,自己正在给妻子当教练,教她如何上路行车。

  原来,前几天张女士科目三考试没有通过,只能等待下一次补考。除了在驾校学习外,她希望能多练练车,以便更从容地补考。于是,林先生决定现场教学,昨日一早教妻子上路开车。

  林先生了解交通法规,也知道妻子开车属于无证驾驶,他觉得这两天天气不好,又下着大雨,估计交巡警不会上路查车,于是决定铤而走险。

  妻子面临拘留丈夫扣12分

  “自学直考在重庆还没开始,就算开始了,你这种没有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轿车也不能作为教学车辆!”民警告诉他们,这种做法十分危险,该路段不属于教学路段,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张女士很难提前察觉并做出应变,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林先生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民警对他记12分并处罚金1000元。而张女士因无证驾驶,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面对罚单,夫妇俩都傻了眼。

  本报记者 王梓涵

  自学直考 要按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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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办理自学直考,应直接向车管所提交申请表、身体条件证明和申请签注自学用车专用标识的材料,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

  申请人在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与随车指导人员、车主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指定的训练车辆前后放置学车专用标识,按照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在规定的场地和路段学习驾驶。

  目前,自学直考正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和宝鸡等16个城市进行试点。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民警特别提醒: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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